今天早上從郵差手中又接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,打開一看是內人在526日去學習瑜伽時,把機車停放在樓下台銀前面(左營區裕誠路394號),遭到以檢舉謀生人士的拍照檢舉,就像本人有一次把機車停放在附近超商的前面,遭人拍照舉發,除了囑咐內人以後停車小心外,對於這種靠拍照檢舉謀生的人,本人只能給他一句四聲的話『*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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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人機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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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子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